各投标人:
1. 招标条件
紫金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项目,已核准采购,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紫金县自然资源局。依据工作的需要,委托河源市中政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贵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
2. 项目概况
2.1 招标人:紫金县自然资源局。
2.2 招标代理机构:河源市中政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3 项目名称:紫金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项目。
2.4 项目预算:人民币33.59万元。
2.5 招标内容:
2.5.1项目概况
根据2019年8月26日修正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新的征地补偿标准确定办法,着力落实“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的法律规定,充分体现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土地权益,是对原被征收耕地年产值倍数补偿办法的重大改革。
按照《广东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方案》要求:全省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公布工作须在2020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
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将于2020年1月1日实施,我县亟待及时组织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确保新法实施后按照新的标准实施征地。
紫金县自然资源局受县政府委托,开展紫金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项目。
2.5.2工作范围
根据《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指导意见》《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确定本次工作范围为紫金县全域范围。
具体评估范围由紫金县自然资源局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2.5.3工作内容
根据紫金县自然资源局要求,参照《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指导意见》,制定紫金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并于2020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制定公布工作。
2.5.3.1完成紫金县区片范围划定
参照紫金县当地征收补偿实际情况和《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指导意见》文件规定,充分考虑土地资源条件、土地区位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以行政村或建制镇为对象,建立指标评价体系,并对评价因素因子进行量化和分析,结合专家权重打分情况,确定每个行政村或建制镇的综合分值,将综合分值相近的行政村或建制镇归并为同一区片,划定紫金县综合地价区片。
2.5.3.2完成紫金县区片综合地价测算
根据划定区片的不同条件,选用农用地价格修正法、征地案例比较法、基准地价还原法等方法中的两种,完成紫金县区片综合地价测算工作。
2.5.3.3完成紫金县区片综合地价比较验证和综合平衡
在多方法综合测算的基础上,按照历史有延续、现实有保障、横向有衔接的原则,通过与现行征地补偿水平进行比较验证,对不同区片之间的补偿标准综合平衡,完成紫金县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
2.5.3.4完成紫金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编制并组织听证
编制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由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组织听证,广泛听取意见,根据听证意见修改完善成果,并协助上报县人民政府。
2.5.3.5协助完成紫金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审批及公布
将修改完善后的区片综合地价测算成果,协助上报成果及批准公布。
2.5.3.6自然资源部征求意见稿后续有新增要求的,按最新要求完善成果
由于自然资源部和我省尚未下发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制定标准、规程等相关文件,因此,若自然资源部征求意见稿后续有新增要求的,按最新要求完善成果。中标人必须依照有关标准和法律法规以及建设方的需求,本着科学、公正、严格、守信、守纪、守法的原则,以高度的责任心、丰富的项目管理和专业技术经验,对“规范及升级交通信号灯项目”项目实施全面的、有重点的、精线条的监督管理,受采购人委托负责审核项目建设合同条款、控制工程进度和质量、进行成本核算,按期分段对工程验收,保证工程按期、高质量地完成,最终提交采购人满意的成果。
2.5.4工作依据
自然资源评价评估项目工作具有很高的技术性和理论性要求,因此,其评估工作必须在一定的理论依据、法规文件依据、技术依据和其他相关资料依据的指导和规范下进行。
2.5.4.1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4)《关于开展制订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144号);
(5)国家、省市及地方有关的法规、政策、文件。
2.5.4.2技术依据
(1)《农用地估价规程》(GB/T 28406-2012);
(2)《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
(3)紫金县土地利用现状;
(4)紫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5)区片综合地价有关理论与方法相关文献;
(6)其他相关规范标准及资料。
2.5.5服务成果
2.5.5.1文字成果
(1)《紫金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结果报告》;
(2)《紫金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技术报告》。
2.5.5.2图件成果
《紫金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图》。
2.5.5.3表格成果
《紫金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2.5.5.4电子版成果
包括以上文字、图件和表格成果的电子版。
2.5.6商务要求
2.5.6.1报价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投标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规定的工作所承担的全部费用,不论其在招标文件中是否有提及,前期调研费、交通费、资料收集、成果制作、项目期间全部的文档和图档的打印、装订及寄送费用,人员保险、人工、全额含税发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达到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以及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货物、材料、工程、服务等费用。同时因省、市等上级政策变化而引起的调整、修改工作由投标人按要求完成,不另行收费。采购人将不予支付除招标文件及承包合同约定的由采购人承担的风险因素之外的任何补偿。
2.5.6.2质量要求:项目成果必须在合同约定时间内通过省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
2.5.6.3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0年12月底。
2.5.6.4付款方式:分两期付款,在项目成果通过听证会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60%为首期款。在项目成果通过审批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余款,即合同总额的40%。每笔款项支付时,服务供应商同时向采购人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
2.5.6.5售后服务要求:提供合同期三年的后期维护服务。项目运行服务期间如果出现问题,项目承担单位应提供用户需求工作日5*24小时热线响应服务,工作日24小时响应时间内提供成果维护、应用等技术服务。在出现故障的60分钟内给予问题的解答;如电话响应无法解决、需现场解决的,在故障发生的48个小时内,派维护人员到达现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文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若投标人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以来任意一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书面声明原件);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3.7投标人须是在省级自然资源(原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的土地估价机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省级自然资源(原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证明作为证明材料;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程序及时间安排
4.1 2019年12月13日发出邀请函,请于2019年12月16日至2019年12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在河源市长安路商业街东六排南二栋南C、D卡河源市中政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凭本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人民币200元/份)。
4.2收到邀请函的单位并已购买文件的,请于2019年12月19日上午09:30为截止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同时举行开标、定标会议。投标地址:河源市长安路商业街东六排南二栋南C、D卡河源市中政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室。
5. 投标人须知
5.1 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等,自带身份证原件备查,如未达到要求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6.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河源市中政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762-3102013
招标人:紫金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827870468
河源市中政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