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明道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广州筑源建筑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广州象城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临江镇宾公家塾修缮设计项目,已核准采购,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河源江东新区社会事务局。依据工作的需要,委托河源市中政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贵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
2. 项目概况
2.1 招标人:河源江东新区社会事务局。
2.2 招标代理机构:河源市中政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3 项目名称:临江镇宾公家塾修缮设计项目。
2.4 项目预算:人民币15万元。
2.5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1 商务要求
2.5.1.1 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以及按合同规定精心组织设计和为完成上述设计内容所必须的人工费、材料费、交通费、差旅费、管理费、利润、税金、配合费、联系费以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所有价格均应予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为元。
2、投标人漏报的单价或每单价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报价中,中标后不得再向招标人收取任何费用。
2.5.1.2 交付时间: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提交现状勘察文件、方案设计文件、工程概算书等工程设计文件;
方案评审后30 个日历天内提交方案设计文件修改文本;
终审方案通过后30个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2.5.1.3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提交施工图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
2、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招标人结算:
1)合同;
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3)验收报告;
4)中标通知书;
5)招标人要求的其他结算材料。
备注:因招标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招标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招标人已经按期支付。
2.5.1.4 售后服务:
1、售后服务期:完成全部成果并验收合格后一年内。
2、售后服务要求:中标人为招标人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2.5.1.5知识产权
1、招标人与中标人签署合同后,招标人在该项目中拥有项目成果的使用权,中标人应帮助招标人申请项目成果的专利和著作权,且保证本项目的投标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否则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2、中标人应保护招标人的知识产权,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将招标人提供的资料、规划方案等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招标范围以外的其他项目,否则中标人将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后果和费用。
3、项目成果所有权及知识产权属于招标人所有,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将项目成果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招标范围以外的其他项目。
4、招标人利用中标人提交的本合同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招标人所有。
5、中标人利用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中标人所有。
2.5.1.6 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中标人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招标人有权拒收,并且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中标人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招标人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招标人向中标人偿付本合同总的5%的违约金。招标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中标人偿付违约金。
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
2.5.1.7 争议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2.5.1.8 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2.5.1.9 保密:凡涉及招标及合同中的采购项目的有关信息和内容,不得透露给第三方。
2.5.1.10 验收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建筑设计规定及标准,设计成果必须保证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核。
2.5.1.11 其他要求
1、招标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将提供必要的配合及协调,如根据合同规定及时付款、及时签署有关确认证书等。
2、招标人配合条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要列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招标人提供的配合条件(如有)。
3、其余未尽事项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商定补充。
2.6 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
3.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3.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书面声明原件);
3.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3.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3.6具有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丙级或丙级以上资质;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程序及时间安排
4.1 2021年06月28日发出邀请函,请于2021年06月29日至2021年07月01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在河源市长安路商业街东六排南二栋南C、D卡河源市中政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凭本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人民币200元/份)。[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并每页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购买招标文件)委托书(原件)及其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4.2收到邀请函的单位并已购买文件的,请于2021年07月02日上午09:30为截止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同时举行开标、定标会议。投标地址:河源市长安路商业街东六排南二栋南C、D卡河源市中政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室。
5. 投标人须知
5.1 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等,自带身份证原件备查,如未达到要求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6.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河源市中政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小姐 联系电话:0762-3102013
招标人:河源江东新区社会事务局
联系人:赖女士 联系电话:0762-3133161
2021年06月28日


